2.出国留学人员如何办理户口迁出京外?
一、户口迁出市外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情况:
1.出国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在北京市以外的地区工作,须在回国两年之内办理就业落户手续,办理完毕后,须将户口迁出。
2.回国后暂时未就业,户口需要迁回原籍。
3.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间要求终止存放,将户口迁回原籍。
二、户口迁出京外流程:
(一)根据公安部门的相关政策,户口迁移可采取“跨省通办”形式,在迁入地一地办结。采取此种办理方式需由迁移人向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,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请咨询当地派出所,我处可协助办理相关手续。
(二)如当地未实施“跨省通办”,户口迁出京外流程:
1.在迁入地派出所开具“准予迁入证明”(附:样本)
(1)准迁证抬头写:东升派出所
“申请将居住在你辖区”后面写: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学1号楼
(2)一般情况下,留学人员需先来我处借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,外省市公安机关需要审核后才能出具准予迁入证明;如确认户口卡复印件或电子版扫描件可以在外省市公安机关办理,请将户口合同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以电子版的方式发送至hukou@cscse.edu.cn,我处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邮件反馈户口卡扫描件。
2.在我处办理“迁移证”,所需材料及领取时间:
(1)“准予迁入证明”第二联原件。
(2)“准予迁入证明”第三联复印件,如迁入地派出所未给,请提供正确的派出所名称。
(3)户口存放合同原件,办理迁出手续时收回。
(4)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。
(5)如户口卡已借出,需同时办理户口卡还回手续。
(6)自递交材料之日起,7个工作日后凭有效证件来我处领取户口迁移证。如不方便现场领取,可在首次递交材料时办理迁移证邮寄手续。
(三)关于一些省市的公安机关提出的“该户口为学生集体户口,迁回原户籍所在地是不需要开准迁证的”问题解释。
只有高校才可通过上述方式直接迁出户口。留学人员将户口迁至我中心集体户口后,若再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,须从原籍公安机关开具“准予迁入证明”,之后我中心才能到公安机关开具“户口迁移证”,按照现行的跨省市户籍迁移程序办理。
(四)在京外高校继续攻读学位,将户口迁出所需材料及领取迁移证时间:
1.录取通知书原件、复印件一份。
2.个人迁出户口申请书原件,内容包括: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方式、迁出原因、迁入地址及派出所名称、本人签字及申请日期。
3.户口存放合同原件,办理迁出手续时收回。
4.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、复印件一份。
5.自递交材料之日起,7个工作日后凭有效证件来我处领取户口迁移证。如不方便来我处现场领取,可在首次递交材料时办理迁移证邮寄手续。
温馨提示:
请及时办理费用结清,补退费所需手续见下:
1.补费
若集体户口管理费未缴纳至2015年12月31日,办理户口迁出时请现场办理补费。
2.退费
若集体户口管理费缴纳超过2015年12月31日,办理户口迁出时请携带完整交费票据原件或收款单原件办理退费。
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,若确实有特殊情况,可委托他人办理。委托手续请见:出国留学人员如何委托他人代办户口相关事宜?